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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化品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专家评审的问题?

访问次数: 来源: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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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危化品经营单位A,不带有储存设施,以纯批发的形式经营危险化学品。危化品经营单位B,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但是储存的危化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A、B 二家单位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的规定,在向相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过程中,提交企业的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是否需要聘请外部化工专家进行评审? 咨询时间: 2024-10-25

      回复:已电话沟通解答。根据应急管理部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规定,前述A单位若不带储存设施,则不属于应当进行应急预案评审的情形;前述B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若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确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则不属于应当进行应急预案评审的情形。请结合所在地方的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回复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回复时间: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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