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危化企业中,管经营销售必须管安全,那么经营销售部门与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区别是什么? 咨询时间:
2025-03-27
回复: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释义“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企业应根据经营销售部门与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分别规定各部门的责任。回复单位:
应急部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5-04-0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2025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19013785号-1
主办单位: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联系方式:5891234
网站标识码:3416000012 网站导航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皖公网安备341600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