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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1642621U/202408-00036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市应急局局长程效银解读《亳州市汛期险情排查处置奖惩暂行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3 发布日期: 2024-08-13
咨询机构: 亳州市防汛办 咨询电话: 05585555237
索引号: 11341600731642621U/202408-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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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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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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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应急局局长程效银解读《亳州市汛期险情排查处置奖惩暂行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3
发布日期: 2024-08-13
咨询机构: 亳州市防汛办
咨询电话: 05585555237
市应急局局长程效银解读《亳州市汛期险情排查处置奖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13 10:36 信息来源:亳州市应急管理局(亳州市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请问出台此《办法》的总体考量是什么?

    答:近年来,暴雨洪涝灾害频繁发生,多次突破历史记录,颠覆传统认知。例如20207月长江淮河流域特大暴雨洪涝灾害20217月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20226月珠江流域暴雨洪涝灾害20237月底8月初京津冀地区暴雨洪涝灾害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历历在目。2024年汛期以来,全国全省多地再次遭遇洪水、台风和地质灾害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灾害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当前,我市已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包保责任人,全市河道堤防和大中型水闸全部落实防汛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全面夯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构筑起险情排查处置责任网,但在奖励惩罚方面缺少简便易行的工作机制。2024年汛期,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要求,为充分调动干部群众主动查找汛期险情积极性,推动防汛责任人履职尽责,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起草出台此《办法》

 

问:《办法》制定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办法》的实施,全面提高非所属管理单位以外的单位和群众参与汛期险情排查和上报的积极性,并进一步夯实责任单位隐患排查处置责任,提高汛期险情排查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一是提高险情排查效率,通过奖励办法的实施,促进责任主体以外的单位和群众参与汛期险情排查工作,弥补管理单位和人员受制于人力物力而在时间和空间上产生的缺漏,构筑人民防线。二是提高排查动员能力,特别在防汛关键期动员群众性巡堤查险人员、群众性灾害信息员等参与排查处置工作时,激发工作热情和主动性。三是加强工作责任约束,对履职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防汛责任人实施惩戒,明确惩戒条件和实施,加强纪检监察和防汛工作法律法规的衔接,提高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责任意识。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本着条目清晰、简便易行的原则,在主要参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在纪检监察、干部人事、财务监督、险情种类和处置等多方面的专业意见,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多次修改定稿。共五个部分,包括汛期险情类型、奖励、惩戒、保障措施、附则。一是汛期险情类型。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了水利工程、地质灾害和受汛期影响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险情等三类根据我市地质地貌和工程建设等实际状况,突出水利工程险情的重点并覆盖了地质灾害及其他可能发生的险情。二是奖励。明确了奖励的对象、标准和认定本着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认定,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谨性。三是惩戒。明确了惩戒的对象、条件和实施按照查早查小的要求在惩戒情形的规定中突出了险情排查处置的及时性原则,进一步发挥《办法》在防汛实际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四是保障措施。明确了资金保障和工作要求特别是明确了奖励金的发放单位,确保符合认定条件的首报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恶意无序占用防汛应急指挥公共资源的情形。五是附则。明确了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明确2年有效期,市防指将根据暂行《办法》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更新调整。

 

问:本《办法》有哪些创新点?

:一是突出规范性,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补齐了社会公众参与汛期险情排查上报的奖励机制,构筑汛期险情排查上报的人民防线。二是突出实用性,《办法》文本内容条目清晰、简便易行,方便具体操作和推广宣传,有效转变作风,杜绝形式主义。三是突出保障性,《办法》对奖励的认定方式和依法监督进行了明确,形成以防汛抗旱指挥部为牵头的多部门协调机制,有力确保《办法》制定目标的达成。

 

问:请问具体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办法》是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机制的组成部分,市防办将在市防指坚强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确保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将《办法》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落实资金保障,按照一般、较大险情由县(区)防汛指挥机构组织认定和奖励,重大险情由市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认定和奖励的要求,积极申请奖励资金预算并加强审计监督三是确保规范运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科学合理组织奖励认定,对于谎报险情、恶意骚扰、散播谣言等情形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办法》执行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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